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电子病历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客观科学的评价我省医疗机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现状和应用水平,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委托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开展了2018年度吉林省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经过数据上报、系统初评、实证材料盲审、专家现场审核等评审流程,并由专家组集中讨论认定,长春骨伤医院等27家医院通过了2018年度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3-4级医院评审,成为吉林省50多家三级医院中的首批过审医院。






专家组到我院现场审核
随着医疗信息系统的全面普及,电子病历逐渐替代手写病历,已经成为记录患者医疗信息的主要载体。
实行电子病历是医疗和就医现代化、信息化的一个积极举措,不仅方便了患者,也节约了宝贵的医疗资源。长春骨伤医院在此次评审中能顺利过审,是多年来积极响应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号召的结果,同时也是省卫健委对我院医疗工作的极大肯定。我们将以此为动力,进一步加快我院医疗信息化的步伐,全面推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努力做好人民健康的忠诚守护者!